5月13日上午,在鹤壁市淇滨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内,随着执行干警亲手将第一期10万元执行款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吴某,一起婚姻家庭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2018年5月,吴某与妻子张某因感情不和,达成离婚协议,但双方在婚内购买的淇滨区某小区房屋分割问题上存在纠纷,故诉至法院。经调解无效后,法院判决该房屋归张某所有,张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吴某房屋补偿款24.3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迟迟未向吴某支付房屋补偿款,吴某催要无果下,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详细审阅卷宗资料,考虑到离婚对双方打击都比较大,执行干警认为应当以妥善化解双方矛盾、促使双方和解履行为主。于是,执行干警在第一时间内联系被执行人张某到法院来,向其了解目前生活状况,以朋友的身份与张某进行沟通,劝说张某能够尽快履行相应义务。对执行干警的劝说,张某的态度很诚恳,表示自己回去之后一定想办法筹集资金,在筹集到钱之后尽快将该案解决。一段时间后,执行干警再次联系张某询问补偿款准备情况,张某推说自己目前确实没有能力,无法向吴某支付补偿款。之后,执行干警又多次联系张某,但其均以生活困难为由,拒绝支付该补偿款。在对张某多次劝说无效后,执行干警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2019年4月30日,执行干警向张某送达了限期履行通知书,告知其如未在规定期间内主动履行义务,法院下一步将对其采取严厉的强制执行措施,以及这些措施会为其带来的严重影响。看到执行干警设身处地的为其着想,张某终于被执行干警的执着所打动。于是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请求分期分批向吴某支付该补偿款。最终,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张某与吴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张某分两期将该补偿款22万元履行完毕。
5月13日一早,张某按照约定时间将第一期补偿款10万元送到法院,剩余的12万元补偿款将在一个月内履行完毕。本案纠纷得以妥善化解,吴某、张某都对执行干警的辛苦付出深表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