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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县法院四项措施提高卷宗质量

  发布时间:2009-06-30 14:45:04


    今年以来,浚县法院采取四项措施狠抓裁判文书质量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转变思想观念,严格责任考核。在全院大力开展“审判质量年”活动,切实转变审判人员“重案件质量、轻卷宗质量”的思想观念,把卷宗管理工作作为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指标,进一步明确书记员、审判员、庭长、主管院长在卷宗质量方面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实行“多重把关”,提高干警对卷宗质量的重视程度。

    二是规范检查机制,提高卷宗质量。建立“书记员--承办法官--庭长--主管副院长”四级检查机制。书记员把好自检关。案件从立案后,案件书记员即着手立卷工作,卷宗装订好,书记员必须再认真检查一遍。案件承办法官把好初检关。书记员装订好并检查后,承办法官必须进行初检,发现问题及时指导书记员纠正。庭长把好复检关。庭长负责对全庭案卷进行复检,发现问题,随时要求承办法官进行纠正,并在全庭通报。主管副院长把好终检关。主管副院长对所分管的业务庭卷宗,要进行抽查,发现问题的,责令该庭进行纠正,并在分管口进行通报。

    三是强化业务培训,规范卷宗装订。定期邀请有关专家,为干警举办卷宗装订知识专题讲座。平时实行“一带一”的办法,即由各业务庭的负责人、骨干法官定点做好一名书记员的卷宗装订业务指导、知识培训,切实增强书记员的业务能力,提高法律素养,提高卷宗装订工作的规范性。

    四是开展集中评查,加大奖惩力度。该院设立“卷宗评查室”,抽调专门人员,每月对全院所结案件的卷宗进行评查通报。每季度进行集中评查,评选出精品卷宗、精品文书进行奖励,评选出最差卷宗、最差文书进行公开展示和通报批评,以达到提高卷宗、文书质量的目的。

    实行上述措施后,浚县法院卷宗质量大有提高,5月份的卷宗质量评查中,该院卷宗无一出现问题,实现了全院卷宗“零问题”的突破。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浚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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