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法院手机报第91期 作者:鹤壁中院 发布时间:2019-04-17 15: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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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7日
己亥年三月十三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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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鹤壁中院召开文明单位建设工作争先晋位动员大会
»鹤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明为机关全体党员干警做党课辅导报告
» 4·15国家安全教育日 鹤壁中院法治宣传在行动
【法院新闻】
»鹤壁中院召开文明单位建设工作争先晋位动员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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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提高干警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法院文明单位创建层次,4月12日,鹤壁中院召开文明单位建设工作争先晋位动员大会,市文明办协调科科长汤琳,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应邀出席,中院院领导,各县区法院院长、政治处主任及中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唐建福主持。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刘明作了动员讲话,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许多重要会议和重要场合就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广大干警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创建文明单位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明确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目标任务,争创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标兵单位和进一步争创国家级文明单位,不断提高文明单位创建层次,积极营造“人人参与、人人争创、人人提高”的良好氛围。
为切实做好省级文明单位的各项创建工作,刘明院长提出几点要求,一要结合实际,突出法院特色,推进文明创建工作的开展。二要开展活动,丰富创建载体,进一步提高干警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三要加强管理,营造良好创建氛围,以创建优良秩序、优美环境为标准,进一步提升日常精神文明建设的水平。
刘明院长强调,文明创建工作事关审判事业改革与发展大局,事关每一位干警的切身利益。全院干警一定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迅速行动起来,以强烈的责任、饱满的热情和扎实的工作,积极投入到文明单位的创建活动中,努力提高全院的文明素质,促进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有力开展,为打造和谐法院、文明法院而努力奋斗!
»鹤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明为机关全体党员干警做党课辅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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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全市思想解放大讨论活动方案》统一部署,4月12日,鹤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明以“四讲四提”为主题,对全体干警进行党课辅导。中院党组成员,各县区法院院长、政治处主任,中院机关全体干警参会。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唐建福主持。
会上,刘明院长阐释了“四讲四提”的现实背景,详述了“四讲四提”的实质内涵,教育全市法院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把讲政治、提站位摆在首要位置,着力锻炼党性修养;把讲学习、提素质作为立身之本,着力增强能力本领;把讲担当、提干劲作为重要责任,着力激发干事创业活力;把讲规矩、提形象作为基本准则,着力发挥模范作用,推动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
刘明院长要求,一要提升政治站位,锤炼坚强党性。讲政治、提站位,必须把准政治方向,坚持政治领导,站稳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提高政治能力,强化政治担当。二要注重业务学习,增强能力本领。不仅要加强业务学习和实践学习,还要注重加强其他方面的学习。三要强化责任担当,激发干事创业活力。要增强责任心,对事业要有进取心,勇于担当作为,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四要树牢底线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树立正确的观念,严于律己,持续开展纪律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制度监督。
刘明院长强调,全市开展思想解放大讨论活动,为进一步提升法院整体工作提供了契机,“四讲四提”为法院队伍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每位干警都要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在不同岗位上事事处处做好表率,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锤炼过硬队伍,打造精品法院,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鹤壁在中原更加出彩中走在前出重彩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4·15国家安全教育日 鹤壁中院法治宣传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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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关系你我。4月15日,在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鹤壁中院积极响应市委及市委政法委号召,组织干警前往新世纪广场,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紧紧围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的活动主题,通过设立法治宣传台、摆放法治宣传展板、分发法治宣传资料,并结合具体的法治案例故事,向过往群众讲解国家安全法等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的防范能力,让群众切实认识到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干警们还专门带去了未成年人普法书籍和扫黑除恶宣传读本,向过往群众发放,通过具体案例向他们讲解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知识,增强他们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
此次活动中,鹤壁中院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60余人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大家纷纷表示,这样的宣传活动让他们在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的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了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认识到了大力弘扬“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对建设法治鹤壁、平安鹤壁的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张亚平 文章出处:鹤壁中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