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提高干警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法院文明单位创建层次,4月12日,鹤壁中院召开文明单位建设工作争先晋位动员大会,市文明办协调科科长汤琳,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应邀出席,中院院领导,各县区法院院长、政治处主任及中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唐建福主持。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刘明作了动员讲话,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许多重要会议和重要场合就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广大干警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创建文明单位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明确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目标任务,争创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标兵单位和进一步争创国家级文明单位,不断提高文明单位创建层次,积极营造“人人参与、人人争创、人人提高”的良好氛围。
为切实做好省级文明单位的各项创建工作,刘明院长提出几点要求,一要结合实际,突出法院特色,推进文明创建工作的开展。二要开展活动,丰富创建载体,进一步提高干警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三要加强管理,营造良好创建氛围,以创建优良秩序、优美环境为标准,进一步提升日常精神文明建设的水平。
刘明院长强调,文明创建工作事关审判事业改革与发展大局,事关每一位干警的切身利益。全院干警一定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迅速行动起来,以强烈的责任、饱满的热情和扎实的工作,积极投入到文明单位的创建活动中,努力提高全院的文明素质,促进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有力开展,为打造和谐法院、文明法院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