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还钱,我还钱,不要拘留我……”。3月1日下午,在鹤壁市淇滨区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被执行人张某向执行干警请求不要对她采取司法拘留,并主动将2.3万元执行款全额履行到位。
2014年1月分起,张某因饲养肉鸡,陆续在郑某处赊欠饲料共计3.3万元。2016年3月,张某不再饲养肉鸡,将未使用的饲料退还给郑某,价值1.4万元,尚欠郑某饲料款1.9万元未给付。郑某多次向张某催要饲料款未果,便将张某起诉至法院。该案经审理后,判决张某支付郑某饲料款1.9万元及违约金。对于该判决张某不服提起上诉,经二审法院审理后,驳回张某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郑某多次催促张某履行义务,但张某仍不肯履行。后郑某不幸病逝,该案暂时搁置。郑某的家属在料理完郑某的丧事后,便向淇滨区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充分考虑到郑某亲属的情绪,立即联系被执行人张某,敦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张某却对执行干警的劝说置之不理。执行干警在通过对张某名下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后,也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再次联系张某时,张某的电话却处于关机状态,到其家中寻找也是无果而终。
3月1日中午,执行干警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再次到张某家中寻找,恰巧遇到张某返回家中,于是执行干警成功将其拘传至法院。
返回法院后,面对执行干警的劝说,张某仍是坚决不肯履行还款义务。在对张某百般劝说无效后,执行干警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予以惩戒。就在执行干警为其办好拘留手续准备送拘时,张某慌了,向执行干警询问“真的要拘留我吗?要拘留我多久?我还了钱,是不是就不拘留了?”在得到执行干警肯定的回答后,张某马上联系家人筹钱。最终,在执行干警临下班时,张某的家人将1.9万元饲料款及违约金送到了法院,张某亲手将这笔“迟到的”执行款交到了郑某家属手中,该案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