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是“学雷锋纪念日”,为弘扬雷锋精神和志愿服务精神,减少交通不文明行为,倡导文明出行理念,鹤山区法院组织干警志愿者在鹤山区中山街岗楼开展文明交通执勤活动。
早上8点,鹤山区法院干警志愿者统一服装,佩戴志愿者标志,手持文明引导旗,站在路口进行交通执勤。在执勤工作中,志愿者被分成几组,每两个志愿者负责一个路口,通过举落“小红旗”劝导行人和非机动车遵守交通规则,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并对违反交通规则的市民进行礼貌的劝导和教育。
活动结束后,鹤山区法院干警志愿者纷纷表示,文明交通,不仅能体现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质,更能折射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愿为创建新时代富裕生态文明和谐美丽鹤山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