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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法院打击“两抢一盗”力求两个效果统一

  发布时间:2009-06-25 08:21:57


    淇县法院在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中,始终把是否有利于遏制和预防犯罪,是否有利于被告人认罪服法、教育改造和回归社会,是否有利于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衡量专项斗争成效的标准,力求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对在本辖区重大、有影响的案件,该院克服各种困难无条件的按最快的速度审结;选择典型案例,到案发地巡回办案,组织有关群众旁听,用实际案例教育群众,宣传法律;组织法官对中学生犯罪率升高进行分析调研,有针对性的组织中学生旁听案件审理,并到辖区学校上法制课,做普法报告;把“圆桌式审判方式”引入未成年犯罪审判,坚持惩戒、教育、感化相结合的方针,强化庭审教育和判后回访、帮教,最大限度挽救失足青少年,去年以来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无一重新犯罪。

    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为了达到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该院一方面积极探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新方法新方式。在对待当事人时,坚持不卑不亢,始终牢记自己的身份和职责,不做无谓的争吵,避免和当事人发生激烈的冲突。另一方面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宪法法律之上、人民利益至上,进一步加大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工作力度,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做到了案结事了,去年以来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92%,调解执行率达100%。多起当事人情绪激动、存在重大不稳定因素的案件,经耐心细致做工作,全部调解结案,化解了矛盾。

     当事人及家属文化程度参差不齐,常有不能正确对待作被告的地位,经常来办公室扰乱法官的正常工作,致使一些案件不能及时得到解决。每当这时,刑庭法官一方面耐心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向当事人讲解有关法律规定及案件实际情况,排除当事人内心的疑虑,最大限度的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另一方面认真组织审理案件,对审理过程中的关键事项及当事人的思想动态等及时向党委汇报、请示,选择最佳的开庭和宣判日期。有多起案件经过他们的艰苦努力,最终实现了“软着陆”,使双方当事人服判、息诉,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淇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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