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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中院民三庭深入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健康开展

发布时间:2008-10-23 13:29:35


    为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力度,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健康开展,4月24、26日,市法院民三庭郭琳庭长带领全庭同志,通过走访河南省永达食业集团有限公司、田山·维仕达有限公司,举行知识产权知识宣传等活动,切实加强了与企业的沟通与联系,使更多的群众了解知识产权审判,增强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

    河南永达食业集团是集肉种鸡繁育、商业连锁等为一体的肉鸡产业化集团企业,下属企业分布在郑州、鹤壁、安阳三市,占地3219亩,员工5000余人,是国家首批农产品免验企业,是鹤壁市唯一荣获中国驰名商标品牌的企业。田山·维仕达鹤壁电器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智能化厨房家电器研发、制造、销售为一体的高科技中美合资企业。走访中,在认真听取两家企业生产及销售基本情况、维权中实际困难及在适用相关法律维权时的困惑后,民三庭同志向企业负责人及职工代表详细介绍了市法院民三庭所担负的职责,结合近年来所审理的具体案例,现场解答了企业提出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问题,特别是针对如何更好地保护好企业的驰名商标及专利产品不被侵权,积极建言献策。两家企业负责人及职工代表,对市法院法官主动深入企业走访表示十分欢迎和感谢,并希望通过此种形式,使联系更加密切,交流更加深入。

    “4.26”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当天,市法院民三庭在新世纪广场举行了现场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设置咨询台、公布维权电话等形式,向广大群众介绍了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流程,对知识产权的侵权形态及法律救济进行了生动的图例展示。通过公布侵犯知识产权的典型案例,引导广大群众对知识产权审判有了更深的认识,增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防范能力。活动中,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余人次。

    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如何深入开展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市法院民三庭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的民事司法保护力度,严格判令侵权人违约方承担民事责任,从经济上打击和制裁侵权人,体现对权利人的司法救济。要注重审判质量和效率的统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审理案件,保障当事人的各种诉讼权利。要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案件的调解力度,体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创造和谐的发展环境。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中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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