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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送来了感谢信

  发布时间:2017-11-02 10:07:48



    11月1日,鹤山区法院执行局将一起常年未结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执行完毕。2017年11月2日上午,申请人苏某给执行局送来了锦旗和感谢信。

    事情发生在2000年9月。申请人苏某和被执行人古某在菜市场发生纠纷,古某某用螺丝刀将孙某捅伤。法院判决古某有期徒刑5年,并附带赔偿苏某经济损失15000元。判决生效后,苏某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古某在狱中服刑,案件中止执行。

    10月的一天,执行局干警得知古某在其亲戚开设的工厂打工,于清晨在该厂内一举将被执行人古某拘传到庭。但是,古某认为自己已经被人民法院判了几年徒刑,抗拒执行的情绪较大,坚决不同意向苏某支付判决书确定的赔偿金。于是,鹤山法院依法对古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采取拘留措施后,古某认识到自己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错误的严重性,于是委托自己的亲属到法院一次性履行了全部执行款。

    申请人苏某领到执行款激动地说,没想到十六年的赔偿款,6天就执行到位了。为了感谢法院给法院不仅送来了感谢信还送来了一面锦旗。

责任编辑:赵敏    

文章出处:鹤山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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