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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法院:人大代表现场见证强制腾房

  发布时间:2020-05-15 17:44:31






    5月14日上午,经过近1个小时的清理,淇县法院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涉案房屋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将其腾空并顺利交付给申请执行人,现场还邀请人大代表逯敏见证执行。

    该房产位于淇县前进小学附近,具有较大的经济价值。在王某某与被告岳某某、纪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2018年6月,被告岳某某以家庭经营两辆大车需要流动资金为由,向原告借款150000元,约定月息1分2厘,并出具借据一份,借期3个月,到期一次性还清本息。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催要无果,故诉至人民法院。该案经淇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判决被告岳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王某某借款本金150000元,并从2018年6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月息1.2分计付利息。

    判决生效后,被告岳某某未履行法定义务。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于2019年4月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淇县前进小学附近房产一套。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但被执行人因民间借贷早已负债累累。2019年10月,经申请执行人申请,对该房产进行评估,并向被执行人送达腾房公告。该房产经两次司法拍卖但均流拍。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以房抵债。

    执行法官在人大代表、申请执行人的见证下,对室内物品进行清点。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奋战,腾房工作顺利完成,房屋成功交付到买受人手中。

    淇县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保持强制执行的高压态势,加大执行震慑力,依法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执行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淇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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